标题:关于“中房福源颐养中心”不符合登记要求的投诉
武清区审批局:
按照天津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登记养老院的,其服务场所方面应提供如下文件: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其中租赁部分应提供租赁房屋产权证明;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应提供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同意的材料);
该养老院2020年2月8日登记,其提供的场所服务证明中,并不符合“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要求,养老眼所必须使用的停车场,相关场地,也未提供“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同意的材料。该养老院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另,该养老院消防手续已经被武清区消防支队应予撤销,民政局已经对其下达停业整改、老人疫情后遣散安置的通知。请贵局对该登记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