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20-04-04

标题:尊敬的武清房管局长

尊敬的武清房管局长,我于2020年3月31日在保利梧桐大道售楼中心交了5000元的购房意向金,我想问问这5000元钱什么时候可以退了?还有我在4月3号去保利梧桐大道售楼中心告诉销售人员说我不想买这套房子了,想把意向金给退了,他们说天津蓝光宝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给退,可我当时是把钱交到他们售楼中心的财务又不是交给蓝光宝珩了!对于这点我不明白他们是怎么回事!就这些问题,请房管局领导可以给老百姓做主!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0-04-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梧桐大道为梓桐苑项目的宣传推广名,由天津蓝光宝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关于要求企业退还意向金的诉求,经与企业了解,销售负责人回复将抓紧协商处理。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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