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大王古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分管城建工作领导调查处理。农村房屋按以下程序申请审批翻建:1.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村民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3.镇政府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上报材料的审核和实地踏查,村委会将有关材料备齐上报镇城建办;4.镇城建办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农村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经过核实,房主是非农业户口,非农业只对原有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宅基地所有权属村集体,只有村集体成员在符合相关条件下,享有经审批后的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不符合办理建房证条件。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