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东北人,14年嫁到天津,15年育有一子(儿子以落户河西区),同年丈夫车祸丧生。她本人名下没有天津住房,公婆名下有天津房产。是否可以落户?以何种形式落户?需要提交什么证明?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河西分局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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