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0-03-18

标题:咨询会计中级资格登记问题

财会[2000]11号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法规》及其实施办法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法规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想请问天津市具体政策,需要去什么地方作登记手续?

反 馈

回复部门: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20-03-18 是否超时:否

您好:天津尚未实行证书登记制度,您持有的证书继续有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就可以。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提问。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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