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0-03-18

标题:关于社区防疫人员的补助政策的咨询

近日,津新冠防指(2020)137号文件指出要进一步落实补助政策,对在城乡社区等基层一线参加疫情防控的人员按照每人每天70元标准给予补助。

请问机关事业单位指派到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编外人员,符合领取补助的条件吗?因为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现有报酬都低于社区工作者。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0-03-2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津新冠防指〔2020〕137号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中在“进一步落实补助政策”中明确说明补助发放人员范围为:对在城乡社区等基层一线参加疫情防控的人员(包括村“两委”成员、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和残疾人专职委员)。您所指机关事业单位指派到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编外人员,不适用137号文件的发放范围。

 

武清区民政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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