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梁* 提问时间:2020-03-13

标题:营业范围代理记账业务咨询

公司2019年取得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有代理记账业务,要每年进行备案,公司目前未开展业务,想取消营业执照代理记账一项,问题如下:

1、工商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后,是否需要在财政局进行变更备案,在哪里备案

2、本月若完成工商变更,是否还需要在4月30日前向东丽财政局报送材料

反 馈

回复部门: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20-03-14 是否超时:否

1.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予以公告:(一)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二)代理记账资格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请登陆登陆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向所在区财政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代理记账证书原件。

2.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简化办理流程,若贵机构在4月30日前完成工商变更,可直接向区财政局申请注销,无须进行年度备案。

 

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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