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田** 提问时间:2020-02-05

标题:延期复工期间(2月3日以后)企业要求员工在家工作,薪资标准

天津市政府在2月1日发布了延期复工的通知,我们属于外企企业,非能源水电运输类的。目前企业要求员工复工,远程在家办公。请问这段期间(2月3日直至政府发布复工通知之前)企业是否应该按照休息日工作支付员工200%的薪资。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0-02-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将其转给相关部门办理,请您继续关注,相关人员将尽快予以答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0年2月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延迟复工期间,企业安排职工通过远程通信等手段在家办公,视为正常提供劳动,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在期间的休息日,企业安排职工在家办公的,则按照规定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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