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0-02-04

标题:公租房有没有相关部门管理!单凭经营单位?

您好,看到之前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回复。但是根本不解决实际问题,只是派经营单位人员给我打电话,还是那几句话,说没有相关独单。我问她们本小区两口人符合居住偏单?对方却跟我说让我可以举报。我是个老百姓,我为何要去举报!调查的事情不应该是他们负责吗?我需要他们公示出来,本小区难道丧偶的所有家庭都缴纳1.3倍的房款吗?其次,对外中介机构,说本小区有独单户型,并收取好处费用8w!所以,我想本小区能做出公示,让我们老百姓也心知肚明一些。希望领导能给予解决,而不是派经营单位房管员给我解决。帮助解决燃眉之急!我也希望当今社会可以公平公正,而不是这样。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0-02-07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5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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