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邵** 提问时间:2020-01-20

标题:东丽区住建委不认真处理依法申请公开

本人为东丽区东丽湖观澜御景庭苑25-5业主,依法申请公开本小区经备案的《前期物业合同》,2020年1月4日提交申请,经查询,东丽区住建委处理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0-02-17 是否超时:否

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23日

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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