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0-01-17

标题:盛世睿园12号楼底商违法向小区排放餐饮废气。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盛世睿园小区的居民,12号楼底商违法经营餐饮服务项目,向小区内违法排放废气,严重影响小区的环境和正常生活。根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56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为配套设置专用烟道的商业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盛世睿园小区多家底商违法经营餐饮项目,乱改乱建,严重破坏小区和街道市容,希望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和取缔。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20-02-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正在调查处理中,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2月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盛世睿园12号底商排放油烟污染问题已交至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待武清区生态环境局处理完毕后会与您致电联系,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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