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0-01-16

标题:合同里“商品房方位图”与所标注的比例不符,合规吗

我们购买了东丽民和巷第四期的住房一套。合同第7页的“附件一:商品房平面图”中提到:“商品房方位图;分门分层平面图(1:100或1:200)”(见附件1)。但其前页提供的“商品房方位图”(本合同都为A4纸张打印)却极小,其与实际建筑的比例远远小于1:200的最低要求,而且标注文字字号极小,基本分辨不清所写内容,请问,这份合同合规吗?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0-01-17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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