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高级会计师无法申请职称补贴的质疑
天津市按照人社部文件精神下发到全市一份职称技能补贴文件: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的职工,在职期间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职称提升补贴。补贴申请受理部门:用人单位和职工向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区人力社保部门。
今年3月,人社部等四部委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以下简称“23号文”),要求“参保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在取证之日起12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本人2018年评审通过高级会计师,2019年初拿到证书,在规定的期间内,由单位提交了补贴申请,区相关部门却拒绝支付职称补贴。
拒绝理由是在人事考试网上查不到。但是,会计系列的初级和中级却可以查到,可以支付补贴。可是高级会计师却不给支付。
高级会计师的取得过程是先通过全国统考(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可查),在合格的基础上参加面试答辩,只有两关全部通过后方可取证。
我要反映的问题是,
1,相关部门过于教条,通知中说的是某某等网站,这个“等”字被忽略掉了。
2,目的和手段之间本末倒置,网站查询的目的是验证真伪,但验证真伪的手段不仅仅限于网站查询,这种工作作风是否属于懒政怠政?不作为?
3,逻辑不通,会计初级和中级都可以申请到补贴,高级会计师却无法申请,可笑否?可气否?
4,寒人心,好的政策没有产生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