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高级会计职称考试与评审通过可否申请职称补贴
去年天津市按照人社部文件精神下发到全市一份职称技能补贴文件: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的职工,在职期间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职称提升补贴。补贴申请受理部门:用人单位和职工向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区人力社保部门。
今年3月,人社部等四部委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以下简称“23号文”),要求“参保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在取证之日起12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我本人于2019年通过评审取得了高级会计师(副高级)职称,今年去办理补贴被要求按照23号文提供联网查询结果。目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可查询的证书不包括会计序列的相关证书,而人事考试网是包含的,但是只有初级和中级资格的考试成绩可以查询。而类似我这样的高级会计人才,通过了高级会计师考试,又通过职称评审委员才取得高级会计证书,却无法查询到,也就无法取得技能提升补贴。
但是去年我们通过评审获得职称证的符合文件条件的人已经申请成功相应的职称补贴,请问:
1、高级会计师是否在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补贴范围内?
2、如高级会计师在补贴范围内,何时高级会计师资格可以在人事考试网上能够查询到信息?
3、如果短期内人事考试网无法解决高级会计师等类似不是单纯通过考试就可以取得资格的职称查询问题,那么类似情况如何取得补贴?
期待人社部领导能够尽快解决此问题,对高级人才给予一定鼓励,不在乎钱的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