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乔* 提问时间:2020-01-09

标题:格调绮园物业不允许在自有车位安装充电桩

您好领导,

我是河西区格调绮园住宅的业主,从开发商处买了地下车位,目前已经交房一年多,地库也已投入使用。

本着支持响应国家和天津市关于新能源车的推广要求,本人于近期购买新能源车一辆,但与物业多次沟通,物业均推脱消防安全为由不予同意业主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

大型商场的地下车库尚能安装充电桩,物业竟以这种理由推脱搪塞,我们作为业主非常气愤,多次协商未果,有的业主甚至被迫在外一直快充一年,车的电池已经损坏。

希望市政府领导能够出面协调,让物业不在以种种无理理由阻碍我们业主的合法诉求,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0-02-03 是否超时:否

乔*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

乔*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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