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职称提升补贴的问题的咨询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2018年评定的高级职称,按照津人社局发〔2018〕22号文件,在职期间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职称提升补贴。可以取得相应补贴,
但证书发下来后,申请补贴已经到了2019年5月份,这时再申请,人事局按照人社部发〔2019〕23号文件,参保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的要求,增加了条件,可是咨询这个查询网站不负责评定职称的查询,再有这个23号文件是关于职业技能补贴的要求,而不是学历职称提升的要求。这样的话也就是2019年4月份后评定的大部分职称都不能申请到补贴了。可能人社局对政策适用范围理解有偏差。咨询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也不负责评定职称的查询。也了解到包括北京的其他省市的职称补贴都能拿到,没有受到23号文件的影响。虽然钱不多,但是对同样取得职称的人有的人拿到了,有的拿不到,也不利于对人才的激励,希望能取消网站查询的这个限制,继续执行天津22号文件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