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商品房交房物业强行收费
1 此小区2019年12月25日提前交房,本是业主高兴的事,但物业不让验房先让交一切费用。才给房。请问一下 1. 政府对交房手续上有什么法律文件吗? 2.在收费里装修押金5000元,装修管理费每平米10元是政府定价吗?物业收费合理吗? 3. 已经收房的业主发现内墙面保温层空鼓,墙皮脱落给后面业主装修带釆很大隐患。而物业只是修补 ,而维修期间物业费照常收请问合理不合理?这让的质量是怎么验收合格的? 希望政府部门不要推倭,实实在在为民解决问题。这是全体业主所要解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