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袁** 提问时间:2020-01-08

标题:区电力局在没有安装电表的情况下发放合格证明

2019年12月30日,旭辉奥体公元101小区交房,但是部分业主质疑是否满足交房条件,经过种种艰辛,经区住建委查证:开发商没有满足条件、不具备交房条件并对旭辉处以10万元罚款。1月3日,旭辉补办了证件(12月31日)又通知业主交房,但是交房后没有发放水卡电卡,业主质疑小区是否为居民用水,居民用电,经确认楼道电表箱内电表并非静海电力局安装的电表,不能使用4.9的居民用电,经住建委确认,旭辉提供了水利局和电力局的合格证件才办理的交房准许,请问电力局为何在没有安装设备、检查设备的情况下发放合格证书,请问水利局发放合格证书,是否安装了国家标准的水表,能否提供水卡。希望政府不忘初心,考虑人民的诉求,和静海的发展,调查问题,让开发商整改,让外来人员有归属感。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0-01-1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袁**”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国网天津静海供电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回复如下:1、针对“经住建委确认,旭辉提供了电力局的合格证件才办理的交房准许”问题,经核查,静海供电公司从未向包括旭辉奥体公园101小区(依山郡一期)在内的任何小区开发商发放过电力合格证件、证书。2、该小区开发商于2019年12月18日向静海供电公司营销部提交书面申请,提出“目前该项目因消防验收需要办理我公司验收报件手续的推进工作”。静海供电公司营销部于2019年12月21日根据前期经过双方确认的该小区供电方案,为其开具了具备双电源供电条件的证明。3、目前,旭辉奥体公园101小区正在按照电力公司的小区新装相关流程规定,进行电力设施配套建设。4、针对您反映“经确认楼道电表箱内电表并非静海电力局安装的电表,不能使用4.9的居民用电”问题,静海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经现场核实,已向该小区开发商下达《用电整改通知书》,并采取现场停电措施,责令其拆除开发商所安装的违规计量装置。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对小区开发商向供电公司索要相关证明的甄别工作,同时加大与其他政府专业部门间的沟通力度。2、加快该小区电力设施配套建设,尽早为小区居民安装“一户一表”,使小区居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居民阶梯电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供电公司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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