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河乳业涉嫌欺诈,要求从严从重行政处罚并赔偿
海河乳业作为天津市知名品牌,管理混乱,知法犯法,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涉嫌欺诈。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涉事企业,严厉行政处罚。
本人于2020年1月5日在海河乳业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成功下单并付款购买了巴氏鲜牛奶(袋)每日配送服务。购买前,本人仔细研读了其官方发布的订奶须知,明确了其承诺市内六区全覆盖的配送承诺,也仔细研读了购买商品详情。订单成功支付和确认送货地址过程中没有遇到因不在配送范围不能配送的相关提示。订单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已经生效。2日后,海河乳业官方客服电话通知以无法配送为由,拒绝配送。此行为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本人要求1.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开展行政处罚一般程序。2.海河乳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