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肖** 提问时间:2020-01-07

标题:宜兴阜还迁房不合理问题咨询

本人,2009年拆迁户,房本面积18平米,是父亲名下的可是当时本人已经结婚,。可以构成小分离条件,当时不熟悉拆迁条款。当时拆迁没有明确各项方案。现在向领导请示是否可以申请两套住房。犹豫还迁时间过长,导致家庭各项支出过多,无法接受现有状况。当时拆迁时没有明确购房合同等等手续。感谢领导重视本人问题。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0-01-08 是否超时:否

肖**: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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