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是否已取消
我单位注册在武清开发区,于2019年11月12日申请名称变更,管辖部门于11月14日颁发营业执照,在与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款时,对方要求我方提供“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咨询了武清区档案室及管辖部门,其说明此通知书已于2017年10月份取消,现由档案室盖章(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资料查询专用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代替,但建设单位不承认此文件,请问“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是否可以证明我单位名称变更的事实?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是,“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该去哪个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