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时预付70%装修款金额为19000元,装修到一半时天津七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员工跑了为理由不在给继续装修,先差4000元金额未装修,剩余装修款也不退还,我们有他们该有公章的合同和收据为证,现希望各位领导可以帮助我们解决,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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