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团泊新城委的回复不清楚 麻烦政府再让他解释一下
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6.4.2条和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天津市住宅设计规范》6.1.8条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个住宅单元设置电梯不应 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团泊新城委回复:“本项目所安装担架梯尺寸为宽1.1米,深1.65米,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满足《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范要求。”
满足标准是指1.65米是能够容纳担架吗?老百姓不懂,能不能给解释清楚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