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关领导。新房毛坯交房,老百姓是先签字同意收房,然后再验房吗?房屋出了质量问题,到底是施工方的责任,还是物业负责。有没有法律依据,到底是先收房在签字,还是先签字再收房。这两个顺序,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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