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魏** 提问时间:2019-12-27

标题:物业费3.87元/平米/月,是否合理?

你好,我是团泊湖中央大道瑞城东苑(高层)的业主,于2019年12月26日约定交房,当时物业费为3元/平米/月,一年后上涨到3.87元/平米/月,而根据《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中的规定,一级服务的物业费最高才1.2元/平米/月(+20%),目前也未见上述两个文件有过调整,也就是说瑞城东苑小区的物业收费远远超出天津市法定范围,之前致电过88908890与12345均无回应,希望您处能够给予协调解决为盼!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0-01-21 是否超时:否

魏**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

魏**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已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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