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9-12-25

标题:南蔡村镇八百户村委会不作为

我们村的部分土地,由村委会组织村民流转给了养奶牛的租户,可是本应该在每年11月发放租地钱,可是现在马上都到新年了,还没有发放?连续两年违反约定,我们村民是不是可以解除合同?请村委会尽快联系租户,将土地流转费用尽快发放到村民手中。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0-01-0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该款项已经发放到农户手中。

 

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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