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部分土地,由村委会组织村民流转给了养奶牛的租户,可是本应该在每年11月发放租地钱,可是现在马上都到新年了,还没有发放?连续两年违反约定,我们村民是不是可以解除合同?请村委会尽快联系租户,将土地流转费用尽快发放到村民手中。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该款项已经发放到农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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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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