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求助:协调华润橡树湾五期车位优惠问题无法解决
市住建委的同志:
您好!本人针对华润置地投资(天津)有限公司虚假承诺“过期”车位优惠问题于2019年12月7日向贵单位进行了建议,得到贵单位第一时间的电话答复,让我向市市场监管委进行问题反应,我于当日又向市市场监管委反应了问题,其答复我向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反映,导致现在我的问题依旧没办法解决,我重新查阅了咱们市住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责、处室职责、权责清单,其中:
贵单位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并设有专门处室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和信访处负责相应职能的履行。
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地产交易活动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投诉,及时依法处理”,作为天津房地产市场的行政主管部门,我希望贵单位能够依据职责对我的问题进行核实,协调协助解决我的问题,即便我的问题最终无法解决,我也希望我的诉求能够反馈到华润置地投资(天津)有限公司,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