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哈兰庄园温泉是否有合法手续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小区(哈兰庄园)是有温泉入户合同的,开发商与凯森热力也有水务局的温泉批文(见附件镇政府与凯森热力公司回复),但是为何我们小区通不了温泉呢?开发商说他们有合法手续,就是市政府一刀切不允许使用了,那我们隔壁的“绿洲湾8号”怎么还能使用温泉呢?我想请问 开发商和镇政府说的水务局的批文是不是代表着我们小区的温泉是合法的?如果不是,请告知一个合法的温泉审批流程及手续如何办理?之前我们咨询过水务局、国土局,他们都推脱说不归他们管,那这个温泉究竟是哪个部门管呢?是不是曾经是水务局管、后来变更为国土局管,最后又变更为规划局管,导致我们开发商没跟上政策的步伐而缺少哪个批文呢?如果我们小区的温泉想合法,需要走什么流程?
请示规划局书面回复,不要让镇政府和开发商回复,因为他们已经回复过了(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