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内的供水管道年久锈蚀了,现在一个个小眼往外滋水,问物业说应该用公共收益费用维修,不属于物业费用维修范围,而小区的公共收益由业委会管控,业委会认为维修费应由物业出,不同意支出公共收益费用,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究竟应该由谁负责
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24日
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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