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9-12-18

标题:老旧暖气热度不达标,如何处理,是否还要交取暖费

蓟州区中昌东区2号楼2单元整体供热较差,202住户实测温度一直只有14度,维修工人来过楼楼顶两次,未反馈结果,请问如何处理?单元门口已张贴催缴取暖费,请问14度还需不需要缴纳?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9-12-2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区住建委核实处理。

据区住建委反馈:关于您所反映的供热不达标问题,2019年12月20日,区住建委安排工作人员到您家进行了测温,测温温度为19.1℃,室内温度已达标。关于您所咨询的室内温度14℃是否缴纳采暖费问题,按照《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要求,低于标准温度2℃(不含2℃)-6℃(含6℃)之间的,退还比例为50%。

区住建委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区住建委,联系电话:2903858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州区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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