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重新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你好,本人2019年1月退休,并于2月份领取退休金。根据津人社局发〔2019〕16号文件精神,2019年1至6月份已办理退休的,不再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可是2019年全年退休金都已发放完毕,仍按原基数发放,并没有重新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不知何因望告知。
你好,本人2019年1月退休,并于2月份领取退休金。根据津人社局发〔2019〕16号文件精神,2019年1至6月份已办理退休的,不再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可是2019年全年退休金都已发放完毕,仍按原基数发放,并没有重新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不知何因望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