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9年积分落户不予落户
12月12日公布2019年下半年积分落户结果,我不予落户,原因是异地同时缴纳社保,可实际上是我很多年就来天津居住、生活、工作,社保一直是在天津缴纳的。按照规定我12号来到窗口复核,可是窗口工作人员拒绝接收复核表材料,坚决认定不管你之前在异地什么时候断的社保,只要曾经缴纳过,就算同时缴纳。13再次电话工作人员,让再来一趟换101窗囗可以接收复核材料,复核材料勉强接收,期待结果。制定政策的和接电话的都说没问题,窗口人员说就是不行,就这样没啥好说的。请政府有关部门解释曾经缴纳和同时缴纳怎么可能是一回事,或者拿书面文件出来,解释不了或者拿不出文件,就是有问题。我们不符合落户无话可说,可是条件完全符合为什么不予落户。希望政府落实好积分落户政策,给真正符合落户的人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