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曾** 提问时间:2019-12-13

标题:关于异地失业保险转入天津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因为交通事故现在领取失业保金,才发现2012年之前在广东佛山缴纳的失业保险没有转入天津,而政策是可以转入的。我想请问现在怎么办理转入手续?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9-12-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市民取得联系,告知市民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转移或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需转入失业保险关系的,按本市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后,由单位或个人到现从业单位参保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转入的,所属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失业保险关系同意接收证明》,由申请人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失业保险转入本市后,转入前后的缴纳时间合并计算。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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