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国环供热不达标!请领导百忙之中给予解决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颐安花园东区的住户,集中供热的标准室内温度为18℃±2℃,根据人的生理需求,并按照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要求,把民用建筑主要房间的室内温度定在16℃以上作为合格温度,18℃为标准室温。但是,近些年随着人们对生活舒适度和幸福度追求的不断提升,这一标准越来越不适应百姓的需求。特别是有些不良供热企业,不管集中供暖的设计(进水管温度多数是80度和出水管温度60度)。为逐利不惜牺牲百姓温暧,人为限热,不管供水和回水温度是多少,现在进水管手感温度也就30度,回水管手感基本不热。室内温度达到标准就行,多年来屋内温度总18度左右,更换了密封效果更好的断桥铝窗户,每次报修都拿18度说事。来修暖气的师傅每次就是楼道里给放放水,室内温度依然冷,不舒服,多少年了,整个小区住户反应室内温度普遍都低,请领导百忙之中给予解决,希望能把这些年的取暖顽疾给予解决,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