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9-12-10

标题:供暖报停后回复供暖时间逾期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父母是老三届下乡知青,近年返津生活,之前由于外地工作原因天津河西区景兴西里房子刚买了就办理了暖气报停手续,今年入住但是由于不了解恢复供暖相关手续流程,耽误了申请回复供暖时间,现在无法办理恢复手续,由于父母年事已高,家里冬天没暖气实在无法过冬,望各位领导能够照顾一下老人,给我们办理一下恢复供暖手续。谢谢各位领导!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9-12-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城管委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五条及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建公用【2010】1195号关于印发《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具体供热问题居民可与供热单位进行沟通。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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