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9-12-09

标题:咨询居委会代表业主继签物业合同事宜

我是西青区中北镇华亭佳园社区业主,2018年6月1日,华亭佳园社区居委会在未告知业主的情况下,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续签物业合同。请问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12-18 是否超时:否

王**: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

王**: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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