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天津理工大学院区的青年教师和学者公寓目前由学校的教师员工使用居住,但学校以该公寓为公产房,产权不属于学校为由,只与教师签房屋使用权申租合同,不签所有权买卖合同,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此我作为涉及该公寓的诉讼案件代理人,想了解一下天津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和学者公寓是否为公产房?如果属于公产房那么产权归哪个部门所有?天津理工大学是否有权向教师出租公寓使用权?
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17日
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17日
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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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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