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局交警总队河东支队六纬路大队与您进行了联系,上述地点掉头车辆需求大,如禁止掉头势必增加群众绕行距离,同时给周边其他路口增加了交通压力。因此,不宜在此处设置禁止掉头标志。对于群众提出日常路口交通违法问题,大队将加大上述地点巡查力度,对于交通违法严格治理,保证群众安全畅通出行。如有疑问您可继续留言,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