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9-12-07

标题:房屋外墙漏水

广厦西里1号楼阳台窗下墙体下雨时漏水严重,多次找物业维修,物业以没有维修基金为由不给维修,请问相关部门是否一号楼没有维修基金还是物业不作为。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12-1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业主阳台属于业主专有部分,应当由业主自己维修,且经物业公司核查,广厦西里1号楼并没有缴纳维修基金。此情况雍鑫物业公司广厦项目负责人已告知业主。

 

天津雍鑫建设投资集团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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