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8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11年取得初级技术职称,但从业资格证书显示有效期到14年,至今没有更换证书,证书是不是就作废了啊,而且从15年至今都没有参加继续教育,还能补么?
您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取消,不再作为是否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认定标准。2019年开始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范围修改为: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现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属于上述范围的会计人员应参加201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我市对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不强制要求,也无需补办确认手续。建议您登陆天津会计网站首页面左侧会计诚信平台查询您的诚信信息,如平台无信息且您目前仍从事会计工作,建议通过信息采集模块采集信息,采集信息时可以用原来的从业资格证书代替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材料。如还有问题,欢迎再次提问。
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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