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城管去我家门口把私人物品拿走据为己有
天津市武清区东蒲洼执法大队,把我家门口放的3岁小孩骑的平衡车以创城的名义拿走了,拒不归还。具体说明如下:
天津市武清区创城,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放在家门口的小孩平衡车拿走了,拒不归还。我找执法大队好多次,一直在推诿。当时负责此事的队长当着我的面给拿我车的人打电话,说第二天放居委会让我去拿,但是第二天我去居委会取车的时候说在物业库房让我下午去取,我下午去取的时候又给我说没有了。我后来又打电话联系多次,一直推诿说不知道。城管是人民公职人员,怎么能这么不讲道理呢?创城就可以随便拿私人物品吗?拿东西之前怎么没有人通知?拿完之后我去找就可以不归还吗?中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还有没有王了?那条法律城管去私宅家门口带走私人物品可以拒不归还,比土匪还土匪,请领导给予解决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