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4S店购车不知情的情况被开通ETC
本人于2019年11月8日在天津运通宝马4S店购买新车,期间因为4S需要办理二手车过户和新车落户手续,于是身份证和行车证交于4S。11月18日提车发现ETC业务于11月12号被工商银行在被人不知情没有授意的情况下办理。自己联系发现是二手车商将资料提供给的工商银行,但本人的身份证和行车证只交给过4S店。4S店没有保管好我的个人隐私信息,造成了对我的侵害,我经过与4S店销售沟通没有任何答复和协助解决举措,各个信息核实和联系全是本人。要求4S店书面道歉,并请工商管理部门对商家保护客户个人隐私安全方面加以强化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