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4年月30前个人账户(年金)何时按规定落实兑现?
我是百利集团统管站(事业单位)职工,已于2018年11月退休。自1997年5月在机电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2018年11月转入百利集团招待所,2018年11月转到百利集团托管站,在托管站办理了退休手续。按照规定2014年9月30日(事业单位改革)前,个人账户资金已归集到事业单位年金账户(不参与计算养老金)。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退休后应一次性退还本人!请问:何时兑现?有什么手续?是否经本人核实签字?由谁来退还?请给与回复为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