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购买东疆瞰海轩19号楼103房屋一处,92.23平米,总房款1213101.00元(前期购房时强制购买地下室一次性单独又交现金22万元,签订合同时并未告知地下室合同为租赁合同,并未提前告知),交完首付款后7月份首次发现地下室跑水,后来下雨东墙和南墙都漏雨,要求开发商(天津港地产公司)换房,开发商不予更换,继而要求退房,开发商要求赔偿违约金3%方可办理退房手续,现求助免费更换房屋或者免费退房。
侯**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1月26日
侯**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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