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崔** 提问时间:2019-11-23

标题:小区物业贴公告预交物业费给车位使用权问题

各位领导好:

我们小区最近物业贴出公告预交两年的物业费,可以免费使用地上停车位一年,对于地上停车位的使用权归业主所有,而且物业将停车位按上地锁,物业没有征得业主的意见,私自将停车位用于它用,那对于不预交物业费的业主很不公平,据说这是新换的物业经理,以前的物业经理工作不到位给辞退了,我想咨询一下物业这样处理停车位合理吗?是否侵害了我们业主的权益?是否需要征得业主的意见?

相关问题反映的回复见附件。谢谢了。

附件: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12-09 是否超时:否

崔**: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1月26日

崔**: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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