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魏** 提问时间:2019-11-21

标题:金泰丽舍小区地下车位强卖

黄庄街金泰丽城开发商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丽舍花园、丽德花园小区地下车位以每个车位15万元的高价对外售卖,当初买房时候承诺可租可售,现在只卖不租,导致小区内停车问题严重,晚上回家没有停车位,私家车随意乱停乱放、草坪绿化被破坏、占用消防通道给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带来重大隐患。忘有关部门提起高度重视,严肃处理此事,给全体业主一个满意答复。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11-2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黄庄街道在接到您的投诉后,马上与金泰地产进行联系沟通,现得到地产回复为: 金泰丽城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于车位的租赁费的陈述:“甲方声明,金泰丽舍项目地下车位的存车收费标准将根据《天津市存车业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存车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收取,排气量小于等于1.8升300元/月/车位,大于1.8升小于等于3.0升400元/月/车位,大于3.0升500元/月/车位。甲方保留在符合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对地下车位存车收费标准调整的权利。”针对以上条款作如下说明:1、《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车位的条款,并未约定具体的交费方式。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趸租的方式不构成违约。2、仅有部分业主和我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车位租赁的约定,未来出售的房屋在合同中可能没有这样的约定,即开发商不保证一定有车位可以出租。为了更好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车位租赁的约定,为了不致使我公司违反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租赁车位的约定,导致业主可能租不到车位,在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前提下,采取长期租用的模式,确保已签约业主能长期租到车位,车位不会再增加,越来越紧俏,双方签订20年的租赁合同有利于业主对车位的长期稳定使用,还有赠送的使用时间,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武清区黄庄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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