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宝坻区津侨小镇香堤雅园捆绑车位销售商品房
本人国庆期间在宝坻区津侨小镇香堤雅园一期购买一套商品房,开发商销售要求买房必须买车位,就被迫买了,后来开发商以各种条件引诱业主签订车位合同和自愿购买车位承诺书,后来了解到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销售的,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希望此次能够引起政府部门重视,要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向某部门反映了此事,可他们却说人家是拿着棍子逼你买车位的?他那捆绑车位你不会去别的地方买么。难道我不去那买,别人就不去那买么,别人的利益不也受到侵害么?这种回答太不负责了,不去整理房地产这种违规行为,却在这责怪消费者。我之所以在这留言,是找不到管理这件事的部门,各个单位都说不归他们管,到底应该归哪个部门管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