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要求将本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强制注销
本人于2019年11月12日在本网站进行了投诉,建委相关人员02224538422与我联系后告知,如果已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强制注销,但是具体还得再咨询上级领导,让我听回复!
由于迟迟没得到回复11月18日上午我拨打了建委02224538422的电话,建委告知一直没有联系到天津正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领导,下午再联系一下,如果联系不上再请示领导是否可以强制注销,到了下午4点50分我没有得到回复,又拨打了建委电话,得到答复是联系到原单位的负责人了,单位答应配合注销,让我等到这周五,同时告知我不能强制注销的原因是没有相关政策支持!
部门回复:上星期还可以强制注销,这星期就不能强制注销!
我现在已经是人证分离,原单位一直不配合注销,我要求建委负责人帮助我尽快把证书强制注销,而不是一直与原单位负责人沟通!原单位口头答应配合,注销本来就是网上操作分分钟可以解决的问题,希望建委能够起到监督作用,尽快让原单位配合,而不是一起和原单位拖着、等着!
建委工作人员几次电话沟通提到请示“领导”,我希望让领导把我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老百姓的事当回事,不要让我一直等,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