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纪** 提问时间:2019-11-16

标题:关于煤改电谷时段价格?

市发改委通知,即自2019年11月1日起,本市煤改电居民冬季(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采暖用电峰时段调整为每日8:00至20:00,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49元;谷时段调整为每日20:00至次日8:00,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30元。为啥现在还是0.49元???怎么不是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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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9-11-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登记,并分拨至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市市场监管委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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