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华** 提问时间:2019-11-16

标题:考试地点

现居住地为北京,12月5日后,将去天津工作。

11月18日报考初级会计,可否选择在天津考试?

我希望能在天津考试,因明年考试时,己在天津工作5个月了。

信息釆集,如何填?

反 馈

回复部门: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19-11-18 是否超时:否

您好:在天津进行信息采集、报考初级资格考试应在天津工作(学习)或有天津户口。您如有天津户口,可在天津进行信息采集,采集信息后可以在天津报考初级资格考试。信息采集模块分为在岗会计人员和预备会计人员两类。

1.在岗会计人员:采集基本信息,同时扫描上传学历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审核确认的开始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如:交接单、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能证明从事会计工作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预备会计人员:采集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学历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外地在津上学的学生上传学生证扫描件)。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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